教育部關于同意設置青海理工學院的函
教發函〔2024〕108號
青海省人民政府:
《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報請批準設置青海理工大學的函》(青政函〔2023〕57號)收悉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》等有關規定以及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考察評議結果,經教育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,同意設置青海理工學院,學校標識碼為4163014881。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。
一、青海理工學院為公辦普通本科學校,由你省領導和管理。
二、學校要切實加強黨的建設,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,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。
三、學校專業設置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,同意首批設置環境科學,大氣科學,環境生態工程,計算機科學與技術,信息工程,自動化,材料科學與工程,新能源科學與工程,土木、水利與交通工程,遙感科學與技術,數字經濟,經濟學,金融科技等13個普通本科專業。
四、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10000人。
五、要按照《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進完善青海理工大學設置有關舉措的函》(青政函〔2024〕19號)明確的有關舉措,高質量推進學校建設發展。我部將支持學校加強內涵建設,持續提升辦學水平,并適時對文件落實情況進行核驗,并將核驗結果作為審批設立你省其他高等學校的重要參考。
望你省進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,引導學校科學定位,完善事業發展規劃,夯實理工類學科專業主體地位,加強師資隊伍建設,重點培養高素質應用型理工類人才,為青海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。
教 育 部
2024年5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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